房贷还清后不能继续提取公积金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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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进行购房这件人生大事的时候,公积金贷款是人们最追捧的贷款方式。接下来主要和大家讲解下一旦还清带宽后,余下的公积金应该如何处理?还能不能继续提取呢?

住房公积金历来为所有缴纳者关注。按照住建部的相关的说明,随着我国经济环境的变化和房地产市场的迅速发展,住房公积金制度在实施中暴露出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包括缴存制度不完善,城市之间资金无法融通,资金提取、使用和保值、增值渠道偏窄,管理效率和服务水平不高等,迫切需要对现行《条例》进行修改和完善。

根据相关规定,缴存职工每半年可提取一次本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贷款本息,每次提取额不得超过当期应还的本息额,提取还款的提取额不得超过住房贷款余额。因此,职工购房贷款本息还清后,不能继续提取住房公积金余额。

根据目前的贷款提取政策,公积金贷款未还清不能一次性提取账户余额,但在还款满一年后,可以支取住房公积金进行还款。也就是说,上一年还了多少款,可以在下一年进行提取,但支取额度不得超过上一年的还款总额。按照一般的提取方式,市民每年都要持有关资料到公积金大厅,办理支取手续后再进行贷款的还款。如此一来,公积金大厅、银行来回跑,市民感到有些麻烦。

为了减少市民每年的跑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推出了委托自动还款业务。办理了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可以签订委托提取贷款协议,根据协议约定,由中心每年发送指令给指定的银行,将职工的公积金打入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或缴存银行其它储蓄账户,职工个人不需要每年再到大厅办理手续。

“自动还款是把上一年的贷款本息转入公积金联名卡,也就是开户缴存银行。”该负责人说,公积金缴存账户和还款账户暂不能绑定。如果市民的缴存银行与贷款银行不是同一家银行,自动还款无法将钱直接打入还款账户。

目前已有14家银行与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委托还款协议。贷款职工在贷款后可以到公积金大厅与中心签订委托扣款协议,协议生效之后,公积金中心会每年根据贷款职工的还款情况,对贷款职工本人及其配偶的公积金提取进行自动划转,这样就省去了职工往返中心大厅的审批。

在委托还贷期内,每年委托提取公积金还贷的金额以上一年借款人实际偿还的贷款本息为上限。借款人及其配偶(同一户口直系亲属)同时参加委托提取的,如借款人公积金账户余额足够提取,先从借款人账户提取,当借款人账户余额不足时,再从配偶(同一户口直系亲属)账户提取不足部分,双方每年提取的公积金转入指定账户内。如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按账户余额取百元整数提取。